联合会扶持和促进生产发展。制造和出口未加工和未抛光的宝石和半宝石,并促进巴基斯坦未加工和未抛光的宝石和半宝石商业出口商协会参与的业务;
促进其成员特别是巴基斯坦商人和工业家在涉及他们共同利益的所有问题上的正确理解和一致意见,并普遍维护他们的利益; 制定管理原石和未抛光宝石和半宝石出口贸易的规则和法规,并不时对其进行修改。
在联合会成员之间传播有关影响贸易和商业的所有事项的信息,并收集、印刷、发行和传播此类纸张、期刊、书籍、通告、统计数据和其他可能对任何这些目标有益的出版物。
发扬本会会员间以合作、协调为原则的互助互助精神;
向会员传播影响其贸易和工业的信息,收集、印刷、出版、发行和传播可能注定有利于本会宗旨的论文、期刊、书籍统计和其他出版物。
向会员提供技术、管理、监督和咨询协助;
制定和执行规则和法规,以规范产品的购买和销售,并根据贸易、商业和工业以及公众的利益不时对其进行更改;
试图解决或妥协或仲裁会员之间愿意或同意按照协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的争议;
仲裁解决非会员之间或会员与愿意或同意按照协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的非会员之间的争议;
积极努力消除贸易、商业和工业领域的不道德商业行为;
任命代表团向有关当局提交协会会员的文件;
选举或提名会员在任何地方或公共机构展示协会;
筹集资金以支付协会的开支,以及出售、抵押、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协会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
从协会的资金或由协会收集的资金中认购、支付或捐赠资金,用于慈善、慈善、人道主义和社会目的,并筹集和维持资金,以帮助协会就业人员的家属;
为协会目的购买或取得、承租或转让任何动产或不动产;
提起诉讼或辩护或同意、加入或协助提起诉讼或辩护任何诉讼、申请、上诉或有利于协会目标;
订阅巴基斯坦工商联合会并与其建立从属关系,并从该联合会获取可能转发该联合会目标的信息;
遵守不时修订的 2006 年贸易组织条例(2006 年第 LXXI)和根据该条例发布的指令的所有要求;
执行可能附带或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所有其他合法职能。